关于推荐2011—2012年度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5-15

各分党委、党总支: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提高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质量和水平,近日省委高校工委下发了《关于开展2011—2012年度全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鲁高工委通字[2013]33号),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鼓励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在继承优良传统的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加强研究,推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内容、形式、方法、手段和机制等方面的创新,使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更加贴近生活、贴近师生、贴近实际,切实增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提供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

二、评选范围及推荐名额

(一)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学校主管思想政治教育的职能部门、院(系)、党总支(支部)、分团委(团总支)。推荐名额:2个。

(二)先进个人评选范围:学校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党政干部、共青团干部、专职辅导员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人员。推荐名额: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党政干部1名;共青团干部、专职辅导员2名;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人员1名。

三、评选条件

(一)思想政治教育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十八大精神、中央16号文件和国家、山东省教育规划纲要以及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始终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工作的根本任务,高度重视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对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部署、有要求、有措施、有检查,成效明显。

2、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机构健全,职责明确,人员配备齐全,遵循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规律和特点,有针对性地做好师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3、紧密联系实际,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面总结积累了丰富经验。

4、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重视加强师生的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认真做好家庭困难学生资助、心理健康教育和就业服务指导工作,积极开展辅导员家访活动,全面服务学生成长成才。

5、坚持与时俱进,在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手段、方法和机制方面积极探索创新,为推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促进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做出突出贡献。

(二)思想政治教育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有较强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自觉服从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

2、熟悉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业务,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较强的工作能力,善于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工作,主动做好面对面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3、努力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坚持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

4、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勤奋学习,善于思考,撰写有观点、有深度、有说服力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论文,不断提高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5、注重创新,积极研究探索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新内容、新手段、新方法、新途径,能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意见。

四、评选要求

请各分党委、党总支按照通知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在选拔推荐的基础上,做好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推荐工作,于5月17日12:00前将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加盖分党委(党总支)公章,报送党委宣传部。

联系人:吴立新 联系电话:6229930

党委宣传部

201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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