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清明节假期学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4-02

各二级学院、研究生部:

一年一度的传统节日清明节即将来临,也正值我校开展学生春季安全教育活动阶段,为使大家度过一个具有中国传统意义的假期,根据学校有关安全管理规定,特作如下通知:

一、假期时间安排:

4月4日(星期四)至4月6日(星期六),共3天。4月7日(星期日)上课。原安排在4月5日(星期五)的课程调至4月7日(星期日)。

二、注意事项:

假期间各学院(部)要提醒学生注意以下事项:

1、凡我校在籍学生,原则上不允许提前离校。确有特殊情况者,须本人提交申请书,说明离校原因,经学院(部)主管领导同意,方可离校。

2、所有学生严禁以任何形式私自组织旅游活动。

3、利用假期外出探亲或探家的学生,留下去向及有效联系方式,经辅导员统计汇总后,并报学院(部)备案。

4、凡假期留校学生,尤其是学生党员、学生干部要安排好本班学生学习和生活,并组织好校内相关活动,同时注意安全。

5、清明节假期期间学生要遵守社会公德,过文明节日,杜绝由扫墓明火引发的山林火灾,让全体学生度过一个文明、安全的清明节。自觉维护社会稳定,树立良好的大学生形象。

6、清明节期间广大同学要增强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包括人身、财产、行路、住宿安全等。凡贵重物品要带走或存放到安全地点。

7、崇尚科学、破除迷信,反对邪教,不听、不信、不传、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对危害社会的邪教活动坚决抵制和斗争;不参加任何形式的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8、近期国内有些地方出现人感染禽流感并出现死亡情况,假期间要做好预防禽流感等春季传染病的发生,学生个人要注意饮食卫生、勤洗手、室内勤通风。

9、回家同学要提前做好清明节后返校的车票准备,务必按时返校,凡未按时返校的学生,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处理。确有特殊情况者务必给辅导员请假。

10、假期留校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和公寓的各项管理规定,在此期间发现学生违规违纪行为一律按规定严肃处理。

最后,祝同学们假期平安、顺利!

学生工作部

2013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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