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党的十八大精神宣讲报告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2-19

各分党委、党总支:

根据省委高校工委关于在全省高校开展党的十八大精神宣讲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学校党委研究,定于12月21日下午举行党的十八 大精神辅导报告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告题目:《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观的几个问题》

二、报告人:周向军 山东高校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宣讲团成员,山东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三、报告时间:2012年12月21日(星期五)下午2:00

四、报告地点:校本部信息图书楼报告厅

五、参会人员:全校处级干部(含退居二线的处级干部);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在职人员;各民主党派负责人,市级及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六、几点要求:

1、参会人员提前15分钟入会场;

2、因上课、公务出发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会议的,请各分党委、党总支于12月20日前将名单发至党委宣传部邮箱:xcb@tsmc.edu.cn

党委宣传部

2012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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