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度“省级文明单位”复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0-23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泰安市文明办《关于转发<山东省文明单位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10月下旬,省、市文明委将对2012年度“省级文明单位”进行复查。请各部门、各单位按照任务分解表将文明创建档案材料整理归档,于10月27日前将材料目录(加盖公章)报党委宣传部办公室,电子版发至xcb@tsmc.edu.cn

校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12年10月22日

2012年文明建设档案材料整理任务分解表.doc

文件类型: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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