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1~2012年度泰山医学院优秀教学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0-08

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教师从事教学工作的积极性,推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根据我校《关于评选优秀教学成果的意见》要求,进行2011~2012年度泰山医学院优秀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2011年1月1日~2012年12月1日取得的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包括教书育人、教学改革、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管理等各个方面。

2、成果第一完成人应为我校教师,成果未参加过其它评奖。

3、学校将不再进行专项实验教学成果评奖,实验教学成果纳入本次评奖范围。

二、评选标准

1、参评成果能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创新性、新颖性、实用性。

2、参评成果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

三、具体要求

1、成果需在我校实行一年以上;有专家鉴定意见(3名以上,其中至少一名为校外专家)。

2、在正式刊物上发表的论文(3000字以上)。

3、正式出版的教材或自编教材,需在我校应用一年以上(附我校教材图书供应中心证明),仅限第一主编申报。

四、评选程序及方式

第一完成人填写《泰山医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表》,经所在院部系评审组审核同意,并进行排序,向学校推荐。学校成立教学成果评审委员会,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五、申报时间

各学院(部系)将本部门评选材料于2012年11月9日前报高教研究与评估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六、申报材料

1、申报人根据成果类别,填写《泰山医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表》,一式三份;同时提供:(1)成果类:反映该成果的科学总结、专家鉴定意见;(2)论文类:在省级以上新闻出版部门批准的报刊杂志上发表的论文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3)论著、教材类:样书及复印件(复印件只需提供封皮、版权信息页、目录、封底即可)各一份;教材需附我校教材图书供应中心证明使用一年以上;(4)必要时提供其他材料。

2、以学院(部系)为单位,将个人申报材料(申报表、成果原件、复印件)、学院(部系)审批盖章后的《2011~2012年度泰山医学院教学研究成果奖申报汇总表》纸质版报送高教研究与评估中心;《汇总表》电子版发pjb@tsmc.edu.cn

七、联系人:石运芝 联系电话:6229805

教务处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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