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泰安市2012年度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8-17

各有关单位:

根据泰安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要求,就做好组织申报2012年度泰安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课题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申报的课题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加强对经济社会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的研究,着力为推进富民强市、建设幸福泰安提供理论支持。

二、选题要求

本年度项目项目申报以《2012年度泰安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选题》为依据。课题研究以对策性应用研究为主,以推进富民强市、建设幸福泰安中的重大问题为主攻方向,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有价值的研究成果。

三、申报方法

1、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央及省里的重大、重点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能申报。上年度市社科规划办研究课题未完成的,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新项目。

2、体裁要求。申报社科研究课题的体裁应是论文、研究报告、学术著作。申报项目最终成果为研究报告的,完成时间一般为1年左右,专著的完成时间为2-3年。

3、本年度项目经费为自筹。自筹课题经费由单位自行解决,单位出具自筹经费证明书。

4、申报人应按照泰安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课题《申请书》的说明和要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5、泰安市社科规划课题研究实行信誉管理制度,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成果鉴定为不合格或有不良信誉记录者,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请新项目。

6、此次申报为限项申报。管理学院、社会科学部和外国语学院每个单位限报5项。其他各部门有关人员一律通过相关业务学院(部)申报。各相关学院(部)认真组织本部门学术委员会评审后,严格按照限项数推荐到学校。

7、申报时间及要求:申报时间为2012年9月1日11:30以前,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包括:审查合格的申请书一式8份、自筹经费来源证明书一式3份、汇总表及电子版。每个项目交申报评审费100元。

课题立项后,各单位要根据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课题研究任务。具体时间为,研究报告要在2012年12月初完成,研究著作在作者申请上报的时间内完成。

联系人:张东升;联系电话:6235865、13053844006;邮箱:kyc@tsmc.edu.cn

科研处

2012年8月17日

附件:2012泰安社科规划项目申报材料.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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