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门诊慢性大病补助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7-29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经市医保评审委员会审核鉴定符合条件的我校门诊慢性大病补助人员,《门诊慢性大病医疗证》于8月1日发放到定点医院,请慢性大病补助人员及时去定点医院拿药。

联系电话:6222120

总务处校医院

2012.7.29


版权所有: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鲁ICP备19027497号-1   鲁公网安备 3709920200008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