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本学期期末考试在即,为增加课程考试信度,保证考试质量,使考试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针对以往考试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根据《泰山医学院考试工作实施细则》(泰医办字[2003]2号)的精神要求,按照“规范管理,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的原则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分级管理责任制,现对相关工作要求重申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对良好考风重要性的认识
考试是教学过程的重要环节,是检查教学效果的主要手段,也是考查学生掌握知识的首要方法。教学质量是学校的生命线,良好考风是保证教学质量的前提。各学院(部)提高和强化对考风考纪建设和考试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在考试教程中严肃考风考纪,切实保证学生在公平、公正的情况下考出真实的水平。
二、强化各学院(部)领导小组职责
根据学校考试领导小组的要求,各学院(部)要成立由院长(主任)任组长的部门考试领导小组,在考试工作中实行组长负责制。负责本部门考试工作的组织、安排、考试各个环节的检查等,特别是考场的纪律检查,督促监考人员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监督学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尽量减少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督促本部门加强考风宣传,营造严肃认真的考试氛围,使考风考纪深入每位考生的内心。
三、规范命题和制卷工作
1.各专业教学计划中所有的必修课、选修课和必须取得成绩或学分的其它教学环节,均要组织考核。凡课时、教学大纲相同的课程必须实行统一试卷、统一考试。
2.命题是考试工作重要的环节,无论采用何种方式考试,都应以教学大纲为依据,围绕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三个方面,本着增强能力、提高素质的原则进行命题。
3.试题的难度、深度要适当,覆盖面要广,题量要适中,应以大多数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基本完成为宜。考试过后,有关学院(部)应组织对该课程命题进行复查,对存在问题者,应作为教学事故处理。
4.每门课程的期末考试要提前10天准备同一水平的A、B两套试题,各学院(部)要严格控制A卷与B卷及与往年试题的重复率。所出试题由各学院(部)领导审查签字后提交考务中心,由考务中心统一印刷、封存。考试前0.5-1小时由主考教师到试卷室领取试卷。出题、印刷等过程都要严格保密。
四、加强监考教师队伍建设和责任心
学校所有在聘教职工都有监考的义务,要进一步加强监考教师队伍建设,各学院(部)要组织教师学习《考场规则》、《监考守则》、《关于学生考试作弊认定及处理规定》等有关文件,提高监考教师的责任心,遵守纪律,规范操作,在考试过程中严格按照以上文件执行。
五、规范学生成绩评定
1.教师应严格按标准评定学生成绩,做到客观、公正、准确。严禁随意加、减分或送分。凡统一试卷考试的课程,应组织教师以流水线形式统一阅卷。
2.考试结束后,教研室要及时对考试内容、方式、方法和成绩进行分析,总结经验,找出问题,形成考试总结和成绩分析表。
六、加强考前、考中、考后的督导工作
学校考试领导小组、各学院(部)考试领导小组、教学督导组、校级巡视组、各学院(部)巡视组要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的要求,加强对考前、考中和考后的检查督导工作。对考前、考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及时通报,确保考试工作能够顺利平稳运行。考试过后,教学督导组要对考试试卷及考试结果进行抽查和评估,并对抽查评估情况进行通报。
教务处
201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