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度申报新增专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5-28

各学院(部):

根据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高等学校本专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为做好我校2012年度新增专业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2年度拟申报新增专业的各学院(部)要积极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和《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精神,拟新增专业要面向半岛蓝色经济区和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围绕我省重点发展的新兴产业、支柱产业和特色产业。

二、拟新增专业要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加大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培养力度。

三、各学院(部)可根据社会需要、自身优势和特点,遵循人才培养规律,在专业属性范围内自主确定专业培养方向。专业培养方向一般不作为招生专业列入招生计划。

四、本科专业名称可以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修订二稿)》(见附件),在做好需求调研、规划论证的基础上,积极准备申请材料电子版。待新专业目录和专业设置规定颁布之后,根据教育部的统一部署做好专业申报工作。

五、师范类本、专科专业原则上在19个省级教师教育基地所在高校设置。设置医学及相关医学类本科专业须征求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意见,设置公安类专业须征求省级公安主管部门意见。今年暂不受理医学类专科专业的申请。

六、增设目录外(布点空白)的新专科专业,需召开专家论证会议,对新专业的科学性、合理性、专业名称的规范性以及与已有专业的区分情况、专业教学基本要求等做出充分论证。

七、增设专科专业的电子版材料请于2012年6月6日前报教务处。

联系人:张海东;电话:6229803;邮箱hdzhang@tsmc.edu.cn

教务处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修订二稿).doc

文件类型: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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