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系、各附属医院:
根据《泰山医学院科技进步奖与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奖励暂行办法 》(泰医科字[2002]1号)精神, 2012年泰山医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的评审工作拟于近期进行。为做好此次奖励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要求:
1.申报2012年泰山医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的人员须为我院、各教学医院在职教职工及我院2012年6月前在校的本、专科学生(学生需在申请表上注明专业、年级、姓名),每个项目负责人只限报1项。
2.申报项目的产权必须明确,非泰山医学院成果不得申报,附属教学医院参评的成果须署名泰山医学院附属××教学医院。
3.本年度受理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技术成果、职务发明专利成果、在正式期刊上公开发表的科研论文或系列论文以及正式出版申请人为主编的著作等。2011年以前取得的技术成果、专利成果和系列论文,如产生了新的经济或社会效益也可以申报(需附效益证明原件)。
4.凡以增刊、专刊、特刊、以书代刊、论文集等形式发表的论文,不得申报。
5.教学研究成果,书评,教材类、宣传类、生活类、艺术作品类、资料汇编类、《手册》与《指南》工具书类等出版物不可申报。
6.各院部系须按分配的限额申报(见附件1)
二、申报材料
(一)申报表
申报参评的成果,须填写《泰山医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评审书(自然科学类)》(附件2)或《泰山医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评审书(人文社会科学类)》(附件3)一式1份,并附件材料1份。有关表格可从附件中下载。申报表一律用A4纸打印,连同所有附件材料一起左侧装订成册(不加任何封面)。
(二)附件材料
1.《科技成果鉴定证书》(申报技术成果类奖励者提供)。
2.应用证明(申报技术成果类奖励者提供)。
3.检索证明、查新报告、专利证书及权利要求书(申报技术成果类奖励者提供)。
4.其他必需的证明材料: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取得有关许可证项目的有关证明材料。如动植物新品种、实验动物、食品、药品、基因工程技术和产品、农药、兽药、肥料、压力容器、医疗器械等项目。(申报技术成果类奖励者提供)
5.论文复印件(包括封皮页、目录页、全文及版权页)。
6.著作原件。
(三)汇总表
各院部系组织学术委员会进行初评,并按照附件中的限额择优推荐。在报送申报材料的同时,以院部系为单位分类汇总填报《申报2012年泰山医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汇总表》(见附件4)纸质版1份,电子版发送到:kyc@tsmc.edu.cn。
三、报送时间
各部系于2012年5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及汇总表报送至科研处成果科。
四、申报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可与科研处成果科联系。
联系人:李晓梅 联系电话:6229839
科研处
2012年5月8日
附件2_泰山医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评审书(自然科学).doc
附件3_泰山医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评审书(人文社科).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