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系):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2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字〔2012〕4号)的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 2012年度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教育方针,研究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主动适应山东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教兴鲁、建设人力资源强省的需要。按照“分类指导、内涵发展、强化特色、提高质量”的办学要求,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引导高等学校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人才培养为核心,创新体制机制,优化专业结构,加大教学改革力度,健全质量保障体系,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培育一批教学成果,在推进高校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增强社会服务能力等方面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二、立项原则
根据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有关要求,按照“整体推进,示范引领,重点突破,鼓励创新”的原则,针对我省高等教育发展中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问题、教育教学改革中的热点难点以及高等教育体制机制创新中的关键环节与问题,遴选一批研究项目,深入开展教学研究实践,力求有所创新和突破。
(一)整体推进。紧密围绕创新体制机制、优化专业结构、改革培养模式、健全质量保障体系等全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引导高等学校把教育资源配置、学校工作着力点和教师的精力集中到强化教学环节、提高教学质量上来,整体推进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
(二)示范引领。积极发挥教学改革研究在教学改革方向上的引导作用、在教学改革项目建设上的示范作用、在推进教学改革力度上的激励作用和在提高教学质量上的辐射推动作用,调动高校和广大教师支持改革、参与改革、深化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重点突破。针对办学特色不够鲜明、教师队伍建设与培养培训薄弱、人才培养模式单一、大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不强等问题,通过加大教学改革研究和建设力度,力争在影响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领域、重点问题和薄弱环节上取得突破。
(四)鼓励创新。鼓励以创新为导向的教改研究,紧密结合山东省高等教育和各高校实际,从理论探讨、实践应用、开发研究、成果推广等不同角度进行探索创新,体现教育教学研究的战略性、前瞻性,提高选题的针对性、实效性,形成具有山东特色的、推动教育改革发展的思想、理论、制度、经验、模式和标准。
三、立项范围
各普通高等学校和承担普通高等教育任务的成人高校,围绕高等教育发展中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结合本校办学实际,在开展高等教育发展战略研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专业建设综合改革与评估、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改革、教学手段方法改革与教学资源建设、实践教学改革与大学生创新能力培养、教学团队与教师队伍建设、教学管理与质量监控体系建设、高职高专教学改革、民办高校与独立学院管理等方面的探索、研究及实践,均可申请本次教改立项。已列入国家、省“质量工程”的项目不再重复申报。
四、立项数量
本次立项总数750项,其中重点立项课题100项。
五、申报要求
(一)学校推荐。鼓励在优化整合现有学校立项课题基础上,形成更有竞争力和创新性的课题,由学校组织评审,择优推荐。
(二)对申报人的要求。为保证省级教改立项的水平和质量,申请人原则上应是承担过校级以上教学研究项目、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或副处级以上管理人员。省级教改项目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仅限1人,并限主持申报1个项目,参加单位和人员数量不限。鼓励校校、校企、校院(所)联合申报。已获得国家和省立项的相同项目不再参加此次立项申报。
(三)推荐数额。申报立项采取限额推荐的办法,我校推荐名额为11项。
(四)经费支持。学校应按要求对立项项目进行资助,以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五)结题时间。立项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重点项目可适当延长,原则上不超过4年。
六、申报材料
(一)申报者应填写《2012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申请书》(附件2)一式1份,格式要与文件样表一致,不得随意修改。
(二)填写《2012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加盖部门公章,电子版限用Excel格式填写。
各教学院(部、系)务于2012年6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教务处高教研究与评估中心,电子版发送到pjb@tsmc.edu.cn。联系人:石运芝,联系电话:6229805。
教务处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八日
附件1:2012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立项选题指南.doc
附件2:2012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3: 2012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申报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