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要求和校历安排,现将2012年“五•一”劳动节放假具体安排及节后作息时间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一、4月29日(星期日)至5月3日(星期四)放假调休,共五天。4月28日(星期六)上4月30日(星期一)的课; 5月5日(星期六)、5月6日(星期日)分别上5月2日(星期三)、5月3日(星期四)的课。
二、经研究决定,5月1日后执行夏季作息时间。
学生下午上课时间调整为14:00—17:50,晚自习时间调整为19:30—21:20,教职工下午上班时间调整为14:00—18:00,其它时间不变。
班车运行作相应调整。
三、各部门(单位)要根据通知要求安排好本单位的工作,放假之前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并安排好节日值班工作。放假期间,如有突发事件,请及时向总值班室及两办报告。
特此通知。
院长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