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2年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立项项目与对历年项目进行总结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3-08

各学院、部、系、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现将2012年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立项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总结与组织申报

我省自2006年以来,已连续6年实行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省级立项,有力地推动了我省研究生教育改革和发展。为总结经验,进一步做好以后的工作,请各单位对2006年以来本单位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工作的总体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总结和清理,包括项目的研究进展与完成情况、结题与鉴定项目数量、应用实践效果等,形成书面总结材料,并填写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立项项目与实施情况一览表(见附件),与今年项目申报计划一并报研究生部。

在对前几年项目实施认真总结的基础上,各学院、系、研究生培养单位要进一步组织广大研究生指导教师及有关管理人员认真学习领会有关文件精神,按要求精心组织,科学论证,择优遴选好2012年山东省立项的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

二、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立项项目申报范围

2012年项目申报范围继续按《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所规定的原则与范围申报。同时,根据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要求,应把专业学位的改革与发展,创新能力的培养与提高,导师建设与管理,产学研的密切结合等作为研究与申报的重点领域。

三、创新计划立项项目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负责人应为具有3年以上指导研究生教学经历的导师,或从事学科、学位建设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2年以上的管理人员。

(二)已结题或鉴定的项目,对推动研究生教育发展具有重要价值,如有必要进一步继续深入研究的,可申请再次立项续研,但要重新填表申报,并提供原项目的研究报告、结题报告及相关成果材料。尚有未结题在研项目的,项目申报负责人不得再行申报。

(三)已结题或取得重要进展的自筹经费项目,对于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效果比较突出的,如有需要,可由单位提出申请,经评审后给予一次性省经费资助。

四、报送日期

请将推荐申报的《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1)一式3份、《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一览表》(见附件2)一式2份、《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立项项目与实施情况一览表》(见附件3)一式2份、本单位研究生教育创新工作总结文字材料1份,以及相关电子文本,于3月26日前报送研究生部,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传伟 联系电话:6238679 E-mail:pyb@tsmc.edu.cn

研究生部

二○一二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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