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学校拟推荐第七届山东省教学名师候选人2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全省普通高等学校中长期承担本、专科教学任务的一线专任教师。省级教学名师候选人从学校前三届教学名师中推荐;已获得省级教学名师的教师不再参加推荐省级教学名师。
二、评选条件
1、候选人原则上须具有20年以上(含20年,统计时间截止到2011年12月31日)高等教育教学经历,受聘教授职务;2009-2011年,面向本校本科学生实际课堂教学不少于64学时/年(临床医学类实际授课学时计算可包括临床带教学时数)。
2、其他条件依照《第六届山东省教学名师评选指标体系(本科部分)》(见附件2)。
三、学校推荐名额
省级教学名师候选人2名。
四、申报推荐办法与步骤
在推荐范围内符合上述推荐基本条件的教师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由所在部门根据推荐基本条件向学校组织推荐。学校将组织专家组,通过听课、师生评价、集中评议等形式对申报人的教学水平和效果以及研究成果进行综合评价,择优确定推荐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推荐上报。
五、材料上报
各部门务必2012年3月23日下班前将被推荐人的推荐表、部门推荐报告和申报人在推荐表中体现的课题、论文、获奖证书原件报人事处,同时报推荐表的电子版。
教务处 人事处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二日
第六届山东省教学名师评选指标体系(本科部分)2011.doc
第七届山东省教学名师(本科部分)候选人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