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集本学期处级干部听课记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1-05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泰山医学院加强和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意见》(泰医办字[2003]2号)文件要求,处级干部需每学期每人听课至少8学时,现收集本学期听课记录,请各职能部门于2012年1月14日前报送教务处高教研究与评估中心。

各学院(部系)领导干部听课记录由本部门收集存档。

教务处

二〇一二年一月五日


版权所有: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鲁ICP备19027497号-1   鲁公网安备 3709920200008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