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
根据泰安市法治办关于组织2011年度普法考试的通知精神,经学校研究,定于2011年12月30日—2012年1月3日组织副科级以上干部进行普法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内容和参加考试人员
考试以《山东省“五五”普法读本》、《山东省“五五”普法法律法规选编》以及近两年来新修订、颁布的部分法律法规为主要依据,突出与履行职责密切相关、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内容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宪法、刑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
参加考试的人员为各分党委、党总支副科级以上(包含副科级)干部。
二、考试方法、试题类型和时间
考试方法:各党组织根据各自实际自行组织。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开卷答题的方式进行。
试题类型:填空、简答和案例分析三种。
考试时间:2011年12月30日—2012年1月3日
三、考试命题和阅卷方式
考试由市普法办公室统一命题,试卷由学校普法办公室统一印发。
各级党组织试卷由各单位组织自行阅卷。试题参考答案于12月31日在泰安市司法局网上公布,请登录http://www.tasfj.com查阅。
四、几点要求
1、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保证参考人数。
2、要严格考场纪律,独立完成答题。因故缺考者,要及时组织补考。
3、考试结束后,各党组织要及时进行总结,写出专题报告(包括参考人数及参考率、考试成绩、组织情况、主要经验及存在问题),电子版发送至xcb@tsmc.edu.cn,纸质版加盖公章,与试卷于2012年1月5日前一并报校党委宣传部。
联系人:吴立新 联系电话:6229930
党委宣传部
201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