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第二届“四德”标兵评选专家评议和投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1-05

各分党委、党总支:

根据泰医党办字【2011】22号《关于开展第二届 “四德”建设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及评选活动第二阶段安排,定于2012年1月5日—1月9日对推选出的23名教书育人标兵候选人、24名管理育人标兵候选人、23名服务育人标兵候选人、20名巾帼建功标兵候选人和18个候选文明家庭进行专家评议和投票,相关材料(分类投票单及候选人事迹)以电子版发送各分党委和各党总支邮箱。13名志愿服务标兵候选人的评议和投票工作由校团委组织。

请各分党委、党总支组织党政班子成员、工会分会、妇委分会和教职工代表,对照各类评选标准和投票要求进行民主评议和投票,并将投票情况汇总,加盖公章于2012年1月10日前报党委宣传部。Email:xcb@tsmc.edu.cn

党委宣传部

2012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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