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科研积极性,根据泰山医学院科研工作量津贴计算办法(泰医科字【2011】13号),2011年度科研工作量现在开始申报,现将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范围及申报内容
2011年度我校在职职工和在校学生承担的上级科研课题、公开发表的科研论文、出版的著作、教材、已授权的专利成果、论文被SCI、SSCI、EI收录均可申报科研工作量(包括2010年底发表的论文和出版的著作,而未被当年统计的)。
二、申报途径
科研工作量申报原则上依托院部系,专职和兼职教师从院部系申报,其他人员可从部门申报。
三、报送材料:
1、科研工作量申报表及成果原件和相关证明材料(论文被收录的检索证明一律以具有省级以上查新资质的原件为准)。
2、报送院、部、系科研工作量明细表和统计表(加盖部门公章)及其电子版;申报科研课题工作量者须上报相应课题的进度报表。
四、其它注意事项
1、时间安排 各单位的申报时间见附件1。
2、2011年以前立项的课题按原计算办法申报,2011年(含2011年)后立项项目执行新的工作量计算办法。
科研处
2011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