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度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11-21

各教学院、部、系:

根据山东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1〕150号)要求,现将我校推荐选拔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选拔条件

推荐选拔条件见附件1《关于做好2011年度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1〕150号)和附件2《关于印发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发[2011]62号)。

二、推荐选拔数量

我校拟推荐人选2名。

三、推荐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部门组织。各部门将《通知》要求传达给本部门每位教师,组织教师申报。

(二)个人申报。符合推荐选拔条件的人员,将个人材料提交给所在部门。

(三)所在部门推荐。各部门将个人提交的材料认真审核,依据推荐选拔条件,提出推荐人选,每个部门至多推荐2名人选。

(四)学校推荐。学校成立推荐工作小组,组织有关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考察,提出学校推荐名单。

(五)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

(六)公示无异议后上报。

四、提交的材料及时间

(一)所在部门提交推荐报告,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登记表》1份(附件3)。

(三)《推荐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基本情况一览表》1份(附件4,书面材料标准A3纸打印,电子版发至人事处信箱rsc@tsmc.edu.cn)。

(四)其他附件材料1套(参阅附件5,可根据需要调整内容)。包括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书复印件;行政职务任命文件复印件;已发表的具有代表性的论文或著作复印件(论文不超过3篇,著作只提供封面和目录等主要内容);SCI、EI、ISTP收录证明等。所有材料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需提供原件、审核后退回)。

各申报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推荐选拔条件,严格审查,确保申报材料准确无误,于2011年11月25日下午5点前以部门为单位报人事处师资科。

附件:

1、《关于做好2011年度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1〕150号)

2、《关于印发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发[2011]62号)

3、《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登记表》

4、《推荐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基本情况一览表》

5、推荐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基本情况附件材料目录(样本)

人事处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2011年度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推荐选拔附件材料.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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