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医学院供暖煤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日期:2011-10-12

泰山医学院将于近期对二○一一年冬季取暖煤公开进行招标采购,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煤炭要求

1、二类烟煤原煤,低位发热量≥5300大卡/公斤,含硫量≤1.3%。

2、数量4500吨(视情况选一至两家供货单位)。

二、投标需知

1、投标方必须是煤矿或煤矿全权委托的营销单位。

2、外地煤炭经销商,必须在泰安市区附近有煤炭储存场地。

3、严禁投标方采用弄虚作假、串通投标,违规者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4、投标文件必须附有下列内容 (密封并加盖公章,3份):

⑴投标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投标全权委托书。

⑵质量保证书,必须书面保证中标后所配送的煤与试烧化验的样煤质量相同,否则后果中标单位自 负。

⑶吨煤价格包括煤款、运费、装卸费、堆垛费等一切有关费用。

⑷运输环节的保障措施和保证书。

三、招标时间安排

1、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1年10月20日为意向单位报名阶段;2、2011年10月15日至10月22日为实地考察、取样化验、试

烧阶段;

3、意向单位务必于2011年10月25日下午2:00前递交投标书,地点:泰山医学院国资处招标办公 室。

4、投标方须交5000.00元履约保证金,未中标单位7日内全额无息退还。中标单位如发现其违规行为,或在运输过程中出现质量、数量等问题,其履约保证金概不退还,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5、即日起,意向投标单位到泰山医学院领取竞争性谈判通知书,需交200.00元资料工本费,无论中标与否一律不退。

领取地点:泰山医学院国资处招标办公室。

6、开标时间:2011年10月25下午2:00

开标地点:泰山医学院总务处会议室

联系电话: 0538—62299826231809

手 机:13793836652

联 系 人: 吕老师 李老师

四、其它事项

1、中标单位开始运煤后,采购方将采取全程押车、称重、化验的保障措施,如发现问题采购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中标单位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付款方式:中标单位将煤炭运输完毕后,支付货款的95%,其余5%作为质保金,在供暖期结束后,如无质量及数量问题发生,其质保金及履约保证金一并结清。

3、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必须在7日内运完,在此期间其煤炭价格不得因市场调价而涨价。

4、招投标单位务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违规者不论谋取私利与否,一律以违纪违规论处。

5、相关事项答疑,请与泰山医学院国资处招标办公室、总务处物业中心联系。

联系电话:0538—6231809 6229982

联 系 人:李老师 吕老师

6、上述未尽事项,经双方协商最终以合同形式确定。

泰山医学院国资处招标办

2011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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