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山东省政府自筹经费资助出国留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10-19

各教学院、部、系: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1年省政府自筹经费资助出国留学申报工作的通知》鲁教外函(2011)48号文件要求,现将2011年度省政府自筹经费资助出国留学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需具备的基本条件见附件

二、应提交的材料及时间

(一)山东省政府自筹经费资助出国留学申请书及电子版。

(二)身份证、职称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三)获奖证书和科研成果复印件。

(四)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上述材料均一式2份,A4纸版面,按顺序左侧装订,申请书可从山东教育厅网站(www.sdpec.edu.cn)或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sdrs.gov.cn)下载使用。上述材料请于2011年10月24日前报送人事处师资科,逾期不予受理。

人事处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九日

关于做好2011年省政府自筹经费资助出国留学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文件类型: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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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政府自筹经费资助出国留学申请书_.doc

文件类型: .doc

79c6df3d6ea6c093867b5804b3cdaa25.doc(121.5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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