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缴本学期处级干部听课记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7-10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泰山医学院加强和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意见》、《泰山医学院关于处以上干部听课的意见》文件要求,处级干部需每学期每人听课至少8学时,现收缴本学期听课记录,请各职能部门于9月8日前报送教务处高教研究室。

各学院(部)领导干部听课记录由本部门收集存档。

教务处

2017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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