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根据泰安市科技局要求,现将我校2018年泰安市大学生科技创新行动计划项目结题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结题
2017年之前(含2017年)立项的未结题的泰安市大学生科技创新行动计划项目,在5月4日16:00前将结题材料提交本院部(结题材料模板见附件),5月7日16:00前各院部将结题材料交科研处。
二、关于总结
自2014年9月泰安市大学生科技创新行动计划恢复实施以来,在培养大学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引导大学生创新创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泰安市科技局为全面了解大学生科技创新行动计划项目恢复实施以来的基本情况,总结经验,改进不足,更好地促进该项计划的组织实施,请各相关院部梳理报送相关总结材料。
工作总结应至少包括以下两大方面:
1、项目实施基本情况
主要包括本单位2014年以来承担的项目数量、获得的支持资金额度、项目参与人数、项目进展情况(完成的项目数、未完成的项目数)、取得的成果(包括参加的各级的创新创业大赛获奖情况、形成的专利等),在组织实施中好的做法、存在的不足及下一步努力方向。
2、创新创业成功案例
主要是针对2014年以来承担过科技创新行动计划项目的大学生,梳理毕业后或在校创新创业的情况。
同时,欢迎各单位对泰安市科技局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三、所有材料均须按时由各院部统一提交,科研处不受理个人提交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东升;电话:6235865.
附件:
1、结题材料模板
2、结题项目汇总表
3、泰安市大学生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管理暂行办法
科研处
2018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