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医学院2017年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任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8-04-09

根据省人社厅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就我校目前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的实施方案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总量控制、严格条件、公开聘任、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岗位聘任原则,注重工作实绩,充分体现业绩、水平和贡献。

二、实施范围

2018年3月底在岗符合聘任到高一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级"是指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任职年限计算到2018 年3 月 31号。

三、岗位设置数量

另行公布。

四、专业技术岗位申报条件

按照国家颁布的各专业技术岗位的《职务试行条例》、《职务任职条件》、《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申报指导条件》等有关规定执行。

五、组织领导

(一)学校成立由校领导、纪委、组织部、教务处、科研处、研究生部、人事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学校聘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的组织领导。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负责落实学校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布置的各项具体工作。

(二)相关单位组成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和推荐组("单位"是指教学单位或非教学单位的分党委、党总支),负责本单位竞聘人员申报、推荐的组织领导和推荐工作,并依据本实施方案规定的申报条件对本单位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评议推荐人选。

(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肃工作纪律,确保推荐、聘任工作稳妥、有序、顺利进行。

六、工作程序

序号

时间

项目

负责单位(人)

1

4月 9号

公布本次岗位评聘实施方案;召开会议部署。

人事处

2

4月10 号

二级单位部署工作、申报个人填写申报材料

相关人员

3

4月11 号

1、申报人向单位提交评聘申请;

2、单位收齐申请、汇总申报人员名单;

3、各有关单位收取申报高级人员需要查重的材料

各相关单位、相关人员

4

4月12-13号

1、学校收取申报高级人员需要查重的材料;

2、各单位将申报人员名单报人事处;

3、学校确认申请专业技术岗位聘任人员信息(信息确认的通知详见《附件八》)。

各相关单位、人事处

5

4月14- 17号

学校组织查重检索

人事处

学校向二级单位发放查重结果,以用于单位推荐

人事处、二级单位

6

4月18 -20 号

1、各单位收取申报人员相关材料、审核材料;

2、参照学校量化办法量化计分、各单位组织推荐

各相关单位

7

4月21号

学校收取参加学校评聘委员会人员的材料

各相关单位、人事处

8

4月22 - 24号

学校审核材料、量化计分、公示分数、确定入围学校评聘委人员名单并公示。

教务处、科研处、研究生处、组织部、人事处

9

4月25 - 26号

学校准备评评会议材料

人事处、相关职能部门

10

4月27-28 号

学校组织推荐

人事处

11

学校研究确定拟聘任人选、公示拟聘任人员、报省主管部门备案、公布聘用结果、签订聘用合同

七、有关问题说明

(一)各有关单位将推荐材料按要求分类上报

分类上报的要求见《2017年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操作指南》。单位到人事处上报材料时,除按照相关要求外,还需向人事处提交单位推荐报告(加盖公章)、被推荐人联系电话(手机、办公及住宅电话)。

(二)民主评议推荐

各单位和学校按要求组成民主评议推荐组,对申报人员进行分类分级推荐,根据申报人的德、能、勤、绩等综合表现进行民主评议推荐。

(三)个人提交的有关材料和要求

1、《一览表》一式1份。

高校教师使用《附件一》,辅助系列使用《附件二》,均用A3纸正反面打印;相关表格从附件下载使用,表格的大小、格式及打印要求不得更改。

2、教师系列《一览表》中“代表性学术成果”和辅助系列《一览表》中“任现职后的论文、论著及重要技术报告等”的填写要求:

任现职以来论文、论著、作品等,限报3件。提交所填写内容原件;提交外文版论文的,需要同时提交中文翻译的打印件(用A4纸反正面打印)。

申报岗位人员提交的论文论著作品必须经检索且检索结果合格,否则不予采用。

申报教授人员提交代表性学术成果须为独立或首位作者,提交著作均须为本人著或译著(本人为编著或编的不予受理)。

申报副教授人员提交代表性学术成果至少有一件为独立或首位作者。

3、教师系列《一览表》中“其他代表性成果”和 辅助系列《一览表》中“任现职后取得的成果及受奖情况”均限填3项;同时提交原件。

所填报材料须校级以上(含校级)。

4、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业务工作总结1份(A4纸型打印,落款手写签名)。

5、有效学历及学位证书(表格中所填写的学历及学位均需提交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原件)。

6、申报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提交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

7、申报教师系列岗位人员提交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原件。

上报材料档案袋封面上要清晰标注出申报人姓名、单位名称、拟聘任岗位、聘任方式、系列、现从事专业,单位上报的材料要注明所属单位。

填表说明请见《附件三》和《附件四》。

(四)标准条件和破格申报条件

1、严格依据国家和省制定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标准条件组织申报和推荐。对个别不具备规定学历或任职年限,但确有真才实学、业绩显著、贡献突出并符合破格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允许破格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对不符合破格申报条件要求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破格申报条件详见《附件五》和《附件六》)

2、申报聘任副教授人员须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否则推荐按破格条件掌握。

3、年龄不满40岁人员申请评聘教授须取得博士学位,否则按破格条件掌握。

4、申请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原则上不予破格。

(五)需考试取得资格和考评结合评审的问题

1、对经考试已取得相应资格且满任职年限符合聘任条件人员,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相应级别推荐组的推荐,以期取得聘任岗位。这部分人员只需写出申请,单位签署意见,由所在单位将其申请、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报人事处。

2、对实行考评结合评审的职称系列,要严格按照岗位管理的原则,须参加业务理论和专业技能(或实务)考试,成绩合格的,方可参加推荐评聘。

(六)关于论文论著检索问题,详情请见《附件七》。

(七)关于兼职问题

学校管理人员兼做教学工作,申报教师职称须满足三个条件:一是近一年来至少讲授一门36学时以上(即周二学时)的系统课程,二是教学工作量须达到本学科专业一线教师的一半以上,三是由学校确定的可设置专业技术的岗位。

(八)聘任起始时间以学校班子研究为准。

(九)本实施方案仅适用于本次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由学校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一、《泰山医学院申报聘任高校教师岗位人员情况一览表》(高校教师使用)

二、《泰山医学院申报聘任辅助系列岗位人员情况一览表》(辅助系列使用)

三、《泰山医学院申报聘任高校教师岗位人员情况一览表》填表说明

四、《泰山医学院申报聘任辅助系列岗位人员情况一览表》填表说明

五、《高等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申报指导条件(试行)》(鲁人发〔2005〕18号)

六、《山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申报指导条件(试行)的通知》(鲁人发〔2005〕15号)

七、《关于论文论著学术检索的通知》

八、《申请专业技术岗位聘任人员信息确认的通知》

 

人事处

二〇一八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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