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郑金虎,山东大学法学博士,泰山医学院人文社会科学部教师,思想政治教育教研室、法学教研室主任,副教授。现受聘为山东省泰安市社会科学理论专家,山东省泰安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注重师德修养 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是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主阵地,“是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重要途径,体现了社会主义大学的本质要求”。正是基于这一认识,郑金虎时刻抱有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担任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二十多年以来,始终把“政治方向正确、专业素质过硬、真心热爱学生”作为自己的奋斗目标和行为准则,注重不断提高自身素养和教学水平,师德素质、教学水平不断提高,赢得了学校师生的普遍好评。
在平时的工作生活中,郑金虎把“做学生的交心益友”作为进一步落实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效的第二课堂。郑金虎常说:“高校思政课老师的教学效果怎么样,就看学生课下是否乐于真心与他交流。”课堂教学之外,他利用一切可能的时机、方式、话题与学生沟通交流,征求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建议、解答学生遇到的思想问题和法律问题。他平易近人,换位思考,尊重学生的个性,许多学生都乐于与他交流,甚至有不少学生毕业后仍与他保持经常联系,他也因此能够发现学生存在的思想问题,并因势利导对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挥熏陶与引领作用。
探索教学方法改革 追求良好课堂教学效果
参加工作二十多年来,郑金虎一直在教学一线担任思想政治理论课程的教学、研究工作。在教学工作中,他二十年如一日热爱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工作岗位,始终能够主动加强教学方法的探索与研究,并能将相关的研究成果运用于课堂教学,课堂教学效果不断提升,每学期学生评价均为优秀。在长期教学实践和探索的基础上,他提出将“兴奋点式”教学方法引入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课堂教学,其教学研究课题《“兴奋点式”教学方法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中的应用研究——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为例》获得山东省2013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该教学方法的研究和实际应用,极大地活跃了课堂气氛,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加深了学生有关知识点和相关实际问题的理解,切实提高了大学生的思想认识,对于优化课堂教学效果有着重要的应用价值。
积极从事科研 实现教学与科研相协调
在搞好教学工作的同时,郑金虎多年来一直积极投入科研工作,先后发表《最优司法判决结果的博弈解读》、《基于司法克制主义立场的利益衡量操作规则》 、《法律解释本体论转向在我国法律方法论中的意义》 、《综合法学关于法律本质问题的研究述评》等专业论文10余篇;出版专著《法律方法:基础理论研究》一部;参与编写《实用卫生法学》(副主编)一部。主持的科研课题有《山东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机制的优化措施研究》、《利益衡量法律方法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意义与实践应用研究 》、《医疗机构“依法建制”应对医疗纠纷研究》。
发挥学科优势 热心提供义务法律服务
郑金虎在教学工作之外,依托多种平台、采用多种方式在我校师生中开展法律知识普及、法律咨询活动,热心为学校师生提供义务法律服务。
郑金虎除担任《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卫生法学》、《行政法学》课程的教学之外,还开设了任意选修课《大学生常用法律实务》作为在学生中开展普法活动的重要平台,该选修课开设八年来受到了学生的广泛关注和好评;他还针对当前的法律热点问题,先后在我校师生中举办了“法律热点问题探析”、“校园安全法律问题”、“大学生身边的常见法律问题”、“知识产权保护与学术规范”、“新修刑事诉讼法热点问题探讨”等多场讲座或报告会,不但普及了相关法律知识,也提升了师生的法律意识;此外,他还采用当面解答、电话、微信、QQ、电子邮箱等多种方式,为我校师生提供法律咨询、代书法律文书等义务法律服务。每学期为师生提供义务法律服务都在100人次以上,不但解决了部分师生面临的实际法律问题,也收到了普法及法制宣传的效果。
发挥专业优势 积极参加社会活动
郑金虎现被聘为泰安市普法讲师团成员、泰安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在有关活动中,郑金虎认真履行人民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了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以及专门国家机关与人民群众沟通的桥梁作用;积极参与泰安市的普法宣传活动,根据有关部门的安排深入机关事业单位及社区开展普法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被评为2016年泰安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个人。
(供稿:新闻中心 通讯员:姜珊 编辑:任纬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