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泰安市第十三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泰组通字〔2017〕22 号)文件精神,我校现组织推荐泰安市第十三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人选。
一、推荐范围和条件等详情请查阅附件《关于做好泰安市第十三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泰组通字〔2017〕22 号)和《 泰安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泰办发〔2011〕5号)。
二、每个教学单位推荐2名人选,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者不再申报。申报人员请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填报提交材料,经部门推荐后于11月3日报人事处。
附件:
1、关于做好泰安市第十三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泰组通字〔2017〕22 号)
2、泰安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泰办发〔2011〕5号)
人事处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