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泰安市拔尖人才人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0-27

各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泰安市第十三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泰组通字〔2017〕22 号)文件精神,我校现组织推荐泰安市第十三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人选。

一、推荐范围和条件等详情请查阅附件《关于做好泰安市第十三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泰组通字〔2017〕22 号)和《 泰安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泰办发〔2011〕5号)。

二、每个教学单位推荐2名人选,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者不再申报。申报人员请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填报提交材料,经部门推荐后于11月3日报人事处。

附件:

1、关于做好泰安市第十三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泰组通字〔2017〕22 号)

2、泰安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泰办发〔2011〕5号)

人事处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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