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2016年毕业生工作即将临近,依据《普通高校档案管理办法》和《山东省档案工作条例》,按照我校档案管理工作归档要求,望各有关单位在做好毕业生工作的同时,做好毕业生教学类学籍档案收集、整理、归档立卷的准备工作。毕业生学籍档案材料有:新生录取名册、学生登记表、学生成绩单、学生电子档案、毕业生名册、毕业生学历学位授予材料、毕业生班级集体合影照片。具体收集整理归档标准和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泰山医学院院长办公室
泰山医学院档案馆
2016年6月1日
附件.doc
4bee19b702b36c40f48fa58237cdfbaf.doc(40.50 KB)
上一条:关于开展向李保国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召开全校统战工作会议的通知
版权所有: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鲁ICP备19027497号-1 鲁公网安备 3709920200008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