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山东省卫生职业教育协会理事会理事及会员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9-30

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发挥社团组织在凝聚多方力量、整合社会资源、搭建参与平台、形成推进卫生职业教育建设整体合力中的作用,由省民政厅作为业务主管部门,山东省卫生教育培训中心、山东省城镇劳动就业训练中心、山东省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等多家单位拟共同发起成立山东省卫生职业教育协会。

目前已正式进入会员代表大会筹备阶段,拟于今年在济南召开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一届理事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员代表条件

(一)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长期从事卫生职业教育及相关医药管理服务工作;

(三)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学风正派,在卫生职业教育及相关医药管理服务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

(四)热心协会工作,有奉献精神。

二、理事候选人条件

理事候选人除具备会员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理论水平较高,专业技术过硬,职业道德高尚,在本地区乃至全省有一定影响的卫生职业教育及相关医药管理服务专家,同时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卫生行政管理人员除外);

(二)关心支持协会工作,办事公道,顾全大局;

(三)身体健康,能胜任相关工作。

三、上报时间及限额

请各有关单位按会员代表、理事候选人条件提名推荐,认真填写推荐表(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后,务必于2015年10月8日前报科研处。同时将电子版发至科研处邮箱。

各单位推荐理事候选人不超过1人,推荐会员不超过2人。

联 系 人:李福荣;联系电话:6229839;邮箱:kyc@tsmc.edu.cn

科研处

2015年9月30日

附件:

1. 山东省卫生职业教育协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推荐表d3f1dddbb34bc67bda440e29319d2b9f.doc

文件类型: .doc

d3f1dddbb34bc67bda440e29319d2b9f.doc(43.00 KB)

2. 山东省卫生职业教育协会会员登记表24e1112f89b0d940a60aca3f7f6ad98c.doc

文件类型: .doc

24e1112f89b0d940a60aca3f7f6ad98c.doc(43.0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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