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清理逾期未结题项目通知
发布日期:2015-10-08

各有关院部:

按照《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管理办法》规定,现对我校2012年(含)以前承担的省自然科学基金(含博士基金)项目进行清理。

各有关院部一定要认真清查本部门承担的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于10月12日-10月26日督促本部门项目负责人在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系统(http://www.sdnsf.gov.cn/sdnsfms/jsp/loginUp2.jsp)中,按照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15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省优秀中青年科学家科研奖励基金资助项目结题等工作安排的通知》(http://www.sdnsf.gov.cn/portal/index.php?c=main&a=show&id=435)和《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管理办法》要求,提交结题材料。

逾期未提交结题材料者提交《延期申请》,详细说明未按期结题原因,拟什么时间结题(项目到期后,限二年之内),院部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签字,盖院部公章后交科研处。对于已逾期二年的项目,本次仍无法结题者将在学校网站上公布其名单,限期提交结题材料,到期仍未提交者学校追回上级拨款、匹配经费及科研工作量津贴,同时报请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撤销该项目。

附:1、各院部应期结题项目清单。

2、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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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

2015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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