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国庆节放假及节后作息时间调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9-24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要求和校历安排,现将2014年国庆节放假及节后作息时间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一、10月1日(星期三)至10月7日(星期二)放假,共7天。原安排在10月6日(星期一)、10月7日(星期二)的课程分别调至9月28日(星期日)、10月11日(星期六)。

二、经研究决定,国庆节假期之后执行冬季作息时间。13:30—17:20为学生上课时间,19:00—20:50为晚自习时间,13:30—17:30为职工上班时间,其它时间不变。

班车运行作相应调整。

三、假期前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并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假期的安全稳定。

四、校庆各筹备工作组要按照学校校庆筹备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各项筹备工作顺利正常推进。

五、各部门、各单位要安排好假期值班工作,认真落实值班制度,严格岗位责任制。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履职尽责,保持通讯畅通,如遇突发事件,请及时向总值班室及两办报告。

特此通知。

院长办公室

2014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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