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各位老师: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四次山东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奖表彰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鲁教人函【2014】3号)精神,现将我校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选条件及推荐工作程序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奖评选表彰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发【2012】72号)规定执行。
二、我校推荐人选限报1人。
三、申报人员按照通知要求填写《山东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奖表彰人选推荐表》(一式五份),并提供相应补充材料,于4月28日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同时将《推荐表》电子文本及补充材料PDF扫描件发至人事处邮箱(rsc@tsmc.edu.cn)。
人事处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
1、《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四次山东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奖表彰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鲁教人函【2014】3号)。
2、省人社厅《关于做好第四次山东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奖表彰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4〕169号)(点击打开)。
3、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奖评选表彰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发【2012】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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