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级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招生录取复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9-17

各学院: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新生入学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新生入学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招生录取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为做好今年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招生录取复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 充分认识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和招生录取复查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切实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招生录取复查工作。资格审查和录取复查工作是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由教务处、学工处、保卫处、各学生所在学院协同进行,各学院要严密组织,制定可行方案,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把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招生录取复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 审查时,各学院要结合学生档案整理工作对照新生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学生登记卡、电子档案、中学档案、准考证等材料中载明的信息,核对本人照片、指纹和其他重要信息。发现有疑问且入学测试成绩、高考成绩、新生查体有较大出入者,要重点核查。在复查过程中,对有高考移民、弄虚作假骗取报名资格、以违规手段骗取高考加分资格、在招生考试和体检中作弊、冒名顶替入学及其他舞弊者,坚决予以清退。

三、 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招生录取复查工作应于2013年9月28日前结束,2013年10月8日将复查和处理结果书面报告(格式见附件)报送教务处。

附件:附件已发至各学院邮箱

教务处

2013年9月17日


版权所有: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鲁ICP备19027497号-1   鲁公网安备 3709920200008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