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届拟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论文答辩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1-16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2013届毕业硕士研究生的导师及拟申请硕士学位的研究生:

为确保2013届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论文答辩工作的顺利进行,研究生部制定《关于2013届拟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论文答辩工作安排的通知>>,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2013届毕业硕士研究生的导师及拟申请硕士学位的研究生遵照执行。

一、答辩时间安排

2013年6月10日之前完成。 (具体时间安排及论文书写格式请见附件1,2)

二、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应具备的条件:

1、全日制统招研究生

(1)通过学位课程考试并修满规定的学分。

(2)硕士课题开题后研究进行一年以上,论文研究工作期间通过中期考核。

(3)完成泰山医学院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临床实践训练或教学实践训练等工作。

2、同等学力拟申请硕士学位人员:

(1)通过学位课程考试并修满规定的学分,通过全国外国语水平考试,申请临床医学各相关专业的硕士学位人员须同时通过医学综合考试。

(2)已经交纳学位论文阶段培养费。

(3)按期提交《泰山医学院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论文答辩申请表》(见附件3),

(于2013年3月4日~15日本人持导师签名的“论文答辩申请表”以及“交纳学位论文阶段培养费的发票”到研究生部登记,逾期未登记者不安排本年度答辩)。

(4)其他要求与全日制统招研究生一致。

三、论文抽查

为了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质量,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硕士学位论文在答辩之前按申请学位人员总数10%的比例抽查并进行校外专家匿名评阅,研究生部于2013年3月23日前公布被抽查的研究生名单。被抽查的研究生应最迟在2013年4月1日前按要求报送2份参加匿名评阅的定稿论文(封面、中英文摘要、致谢等部分中删除导师和研究生姓名及其它个人相关信息),研究生部于2013年4月15日前公布匿名评审结果(匿名评阅不合格者不能进入答辩程序)。

四、论文外审与答辩

学位论文须由两位校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非我校硕导)作为评阅人进行评阅。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至少由五位相关学科、专业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至少有两位是外单位的专家(非我校硕导)。申请人的导师不得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

五、注意事项

1、各位拟申请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务必按照时间安排报送相关材料,以免耽误答辩和学位授予。

2、 所有答辩材料是制作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和授予学位的依据,为保证此项工作的严肃性,所填各项内容应由申请人本人仔细核对,确保完整、准确,一律用黑色中性笔填写,字迹必须工整、清晰,否则,由此造成的错误及后果皆由本人负责。

如有疑问,请与泰山医学院研究生部联系。

联系人:

张玫(新校区综合教学南楼B9012房间。 电话: 0538-6227272)

孙政(新校区综合教学南楼B8016房间。 电话: 0538-6238679)

泰山医学院研究生部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日

附件1 2013第二学期答辩时间安排.doc

文件类型: .doc

62045c764b5a80d7b6d7b2fc94e02725.doc(40.50 KB)

附件2硕士论文格式要求新.doc

文件类型: .doc

cf7a85a47413d653b4c61883f399f48e.doc(32.50 KB)

附件3同等学力答辩申请表.doc

文件类型: .doc

270f1b958b3380e55fa65c721aa90956.doc(38.0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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