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申报2013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的通知》和《关于申报2013年度山东省优秀中青年科学家科研奖励基金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单位限项申报
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和青年基金项目以及省优秀中青年科学家科研奖励基金项目实行单位限项申报。
各单位申报限额依据近三年本单位项目立项数以及结题率而定,本年度各单位申报限额分配详见附件1。
二、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要求
2013年度省基金项目申报类别仍分为面上项目、青年基金项目和重点项目。各类别项目申报条件为:
(一) 面上项目
面上项目拟平均资助10万元左右,支持自由选题,鼓励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资源、环境、健康等重大需求提炼科学问题,持续开展系统、深入的研究工作。申报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独立组织开展研究工作的能力,研究时间有保证;
2、有较好的工作基础,近五年(2008-2012年,以下同)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为主发表与申请课题相关的论文五篇以上或被SCI收录三篇以上,具备深入开展研究工作的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实验场所等工作条件;
3、申报课题立足高技术领域或学科发展前沿,有先进、明确的研究目标,创新的学术思想,合理、可行的研究方案。研究期间有望取得较大进展。
(二)青年基金项目
青年基金项目拟平均资助6万元左右,鼓励瞄准学科发展前沿,积极涉足新兴交叉学科,开展创新性的研究工作。申报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2013年1月1日未满35周岁(女性申报者未满38周岁),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中级须两年以上),近五年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为主发表与申请课题相关的论文两篇以上,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能独立开展研究工作,是所申请课题研究工作的实际负责人;
2、申报课题研究方向明确,立论依据充分,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合理、可行,经费预算合理,可望取得预期成果。
(三)重点项目
重点项目不限项,但应符合《2013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2)指定的各学科重点支持方向,平均资助20万元左右。申报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组织能力,能率领研究队伍开拓创新,有望培养成为本学科或领域学术带头人;
2、有很好的工作基础,近五年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为主发表与申请课题相关的论文十篇以上或被SCI收录五篇以上,为主承担过省、部级以上科技计划,具备省内一流的研究条件和手段;
3、申报课题符合发布的指南指定的研究方向,鼓励相关研究单位整合科技资源联合申报;
4、项目的实施能够较大地提升我省在该学科的基础研究地位或取得的成果在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有重大应用前景,有望培养出国内领先水平的研究人才梯队和研究基地。
三、省自然基金申报的注意事项
(一)申报资质
1、申报人须为申报单位的正式、全职工作人员;
2、同一申报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当年度省科技厅各类计划、项目中的一项;
3、有省自然科学基金(含联合专项)、省优秀中青年科学家科研奖励基金未结题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4、凡主持过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各种类别,含联合专项项目)的承担人不得再申报青年基金项目;
5、申报项目已列入国家和省各类科技计划或基金资助的,不予受理;
6、有在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主持人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面上项目和青年基金项目;
7、有在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除外)的主持人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省基金重点项目;
8、2012年度办理结题的项目中,2007年度(含)之前立项的省自然科学基金、省优秀中青年科学家科研奖励基金项目主持人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2013年度省基金各类项目;
(二)申报书填写
9、申报书中学科代码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的学科代码填写,且精确到最细一级(如解析数论A010101),否则不予受理;
10、申报书须填写近五年承担的项目、发表的文章和取得的成果,否则不予受理;
11、申报重点项目须在项目名称后附上对应的申报指南中方向的序号,格式为:项目名称(序号),否则不予受理;
四、省优秀中青年科学家科研奖励基金申报条件
1、申报资质:
(1)申报人须为所在单位的正式、全职工作人员。
(2)已获博士学位不超过4年,且至2013年1月1日未满38周岁,能独立主持开展研究工作。
(3)课题有望形成自主知识产权或具备重要产业化前景。研究内容为高新技术领域或新兴学科,目标明确、具体,研究技术路线合理、可行,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资助强度7万元左右,由申请者担任负责人。
(4)有良好的工作基础,具备深入开展研究工作的条件和研究时间。
(5)学风端正,工作勤奋,无学术不端等不良记录。
2、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主持承担过本基金项目的研究人员;在研省自然科学基金(含联合专项、省科技发展计划等项目主持人;
(2)承担本基金、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应验收或结题而无正当理由未验收或未结题的课题组前三位研究人员;
(3)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了本年度省科技厅其他类别的项目;
(4)已列入各类科技发展计划资助的项目。
五、申报程序
1、申报人下载并填写申报书;
2、申报人应委托查新机构进行项目查新。申报人将查新报告提供的查新编号正确填写到项目申报书中,并要求查新机构及时上传查新报告;
六、申报时间
各单位于2012年12月20日9:00至11:00时,按限项数将纸质申报书一式三份(将查新报告钉在每一份申报书后面)交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东升;联系电话:6235865。
科研处
2012年11月29日
附件:1、单位限项分配表
2、2013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申报指南
3、省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
4、省优秀中青年科学家奖励基金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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