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泰安市科技成果的管理,市科技局拟对市域内有培育前景的在研项目进行登记,进入市重点科技成果储备库,请各有关单位按通知要求筛选本单位项目,通知项目负责人及时填报。
一、征集范围
填报的科技成果应具备以下条件:1、在研项目,并计划于近年申请鉴定的;或项目通过科技成果鉴定后,又进行了后续深入研究,新取得阶段性成果,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2、技术创新性强、创新点突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并已取得相关证书。3、已在较大范围应用实施,行业带动作用明显,项目效益显著、影响力强。
二、相关要求
今年入库工作采取网上填报,各项目负责人请登陆“泰安市科技局网站”,进入“泰安市科学技术奖励及科技成果管理系统”(网址http://218.59.204.137:2011/AchIndex.aspx?Type=1),点击“泰安市重点科技成果储备库申报统计系统”,用个人身份证注册后进入系统,按要求填报后点击“提交”。
三、时间安排
各单位务于2011年10月25日前完成填报工作,填报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与科研处成果科联系。联系人:李晓梅联系电话:69839。
科研处
2011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