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年度工作计划,2023年-2024年度职工子女幼儿园保教费报销工作正式开始,有关工作要求具体如下:
一、报销对象:
校(院)正式在编在岗职工子女。
二、报销标准:
单职工:幼儿园保教费每月每孩可报销165元。
双职工: 幼儿园保教费每月每孩可报销330元
三、报销流程及需提交的材料
1、提交材料。符合报销条件的教职工需提交幼儿园保教费发票,发票联需本人、部门领导签字。
2、填写职工子女幼儿园保教费报销单(附件1),一式两份。(多胞胎,多子女需分别填写)
3、审核报销。校医院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后,提交财务部统一办理报销手续,报销费用打入教职工个人账户(请统一提供农业银行账户)。
四、递交材料时间及地点
11月11日至20日将所有材料交至济南校区校医院二楼223、泰安校区校医院收款处,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刘寒冰:18653801711 孙田田:18205485278
后勤管理部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