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济南校区送货车辆入校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1-19

各单位、各部门:

为维护校园良好的交通秩序,杜绝和减少无关车辆挤占校内有限的道路资源,确保师生交通安全。结合实际,现将相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入校(院)配送餐厅食材、超市商品、快递件,转运生活垃圾、实验耗材及废弃物等车辆,凭登记报备时发放的临时出入证从校区东北门入校。

二、各学院临时送货车辆,需提前一天报备,从校区东北门入校。未经登记报备的送货车辆一律谢绝入校。

三、校区东北门每日开放时间6:00-10:30和14:00-16:30,其余时间不开放,请提前做好出行计划。

四、入校(院)送货车辆应遵守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服从校园保安人员的指挥。校园内减速慢行,注意避让学生,行驶速度不得超过30公里/小时,严禁在公寓区、教学区域内穿行;严禁在主干道、消防通道、公寓区、教学区域内停放;如有违反将禁止入校。

以上规定自2024年11月21日起执行,请各单位各部门务必传达到位,并要求相关人员遵照执行。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531-59556960。

安全保卫部

202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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