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供水价格调整说明
发布日期:2017-04-20

我校各自来水用户:

近日,泰安市物价局下发《关于泰城供水价格中不再包含城市用水附加的通知》(泰价格发【2017】27号文件),文件规定自2017年4月1日起,自来水价格中执行新的价格,现将相关内容公布如下:

1、 自来水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水价:第一阶梯,户年用水量144立方米(含)价格为3.15元/立方米;第二阶梯,户年用水量144—240立方米(含)价格为4.05元/立方米;第三阶梯,户年用水量240立方米以上价格为6.75元/立方米。

2、执行居民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用水价格为3.33元/立方米(包括学校、托幼园所、社区福利机构、非盈利性老年服务项目、社区居委会用水)。

3、非居民用水价格为4.79元/立方米(包括机关团体、工业、经营服务等其他非居民用水)。

4、特种用水价格为14.69元/立方米(包括纯净水加工业用水、洗车业用水、高档洗浴业用水、建筑业用水)。

咨询电话:6236112

物业管理中心

2017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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